台江公安:加快构建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5年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围绕省公安厅“1488”总体思路和市公安局“五个第一”工作原则,深化拓展“三争三领”行动,全面升级打防管控措施,加快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有力维护了省会中心城区平安稳定,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新突破。
台江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实战中心。
在维护安全稳定上
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台江公安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稳妥处置了一大批风险隐患。
截至目前,台江区共建成“e体+”多维调处中心10个,东、西片巡逻勤务警务站2个,五级巡防队伍792支2095人,布建电子卡口、人像识别等感知设备19138路,全面落实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全区违法犯罪警情呈连年下降态势,省会核心区持续平安稳定,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在深化公安改革上聚焦发力、大胆创新
近年来,台江公安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和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按照做专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思路要求,启动“八化八警”接处警勤务和“主战主防”改革,在全市率先建成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实战中心,并依托“情指行”一体化机制,与主战合成侦查中心实行“双中心”7×24小时实体化运转,创新推行“3+8+3”圈层查控、“12355”空警巡防等一系列台江经验,多次承办全市公安机关现场会。
在强化数据赋能上
先行先试、示范带动
台江公安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的增长点,以组建一站式、保姆式专业赋能支撑战队为牵引,搭建具有台江特色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2020年以来,台江公安数字建模连续3年在省市比赛中获得名次;台江区社会治安防控中心和苏万宝智慧警务室,被评为全市十佳“科技兴警创新示范点”;探索推出的鳌峰派出所“警银e家”小快灵反诈新机制,在2024年“智慧公安我先行”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应用创新大赛“基层技术革新”复赛中,取得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被推荐参加全国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比赛。
在服务营商环境
上放大格局、主动融入
台江公安立足商圈警务特点,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主动融入强省会、福州都市圈战略和台江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核心区等战略部署,全力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实体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同时,落实落细便民惠企措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上海、瀛洲派出所提升改造建设,加快推进鳌峰、义洲和刑侦大队等所队搬迁安置、装修改造项目,全面升级派出所“一站式”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台江区19个窗口老旧设备100%更新,全部配备“一体机”,实现120项业务“一窗通办”。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
精细管理、严优并重
台江公安着眼构建“e体+”智慧赋能体系建设和“数字政工”建设目标,坚持实干实绩导向,把“有效工作法”作为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搭建“有效工作法”星级评定智慧管理系统,通过精细管理、激励带动,有效调动民警干事创业激情。2023年度,该局被评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刑侦大队被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列为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
此外,台江公安落实爱警暖警工作常态化,抓好强制休假、强制体检、两地分居积分制和英烈基金使用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帮助解决民警急难愁盼问题机制,让“有困难找组织”成为民警的第一选择,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记者 肖远强 林铭 通讯员 榕公宣 文/摄)
- 仓山公安:以最强担当守护南台岛安宁(2024-08-06 09:53:23)
- 福清第三季度开工17个重大项目 融侨开发区将建高新技术产业园(2024-08-06 09:47:26)
- 鼓楼公安:以实干实效交出“最美窗口”精彩答卷(2024-08-06 09:47:05)
- 台江第三季度开工14个重大项目 打造城市更新样板项目(2024-08-06 09:39:31)
- 多地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24-08-06 09:39:26)
- 鼓楼第三季度开工13个重大项目 拟建复合型艺术商业空间(2024-08-06 09:39:19)
- 马尾第三季度开工14个重大项目 打造高端灯光技术产业基地(2024-08-06 09:36:45)
- 长乐第三季度开工17个重大项目 建设潭头污水处理厂二厂(2024-08-06 09:36:34)
- 连江第三季度开工16个重大项目 发展四大经济建设现代物流城(2024-08-06 09:36:28)
- 福州高新区第三季度开工10个重大项目 海创光电产业园项目开建(2024-08-06 09:36:2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