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实验区召开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高度重视 压实责任 狠抓落实
以扎实举措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
3月2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召开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实验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以扎实举措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实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建波主持会议。
会上,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汇报了实验区涉渔船舶管控情况,金井、海坛、君山、苏平片区管理局及实验区公安局、实验区执法应急局、平潭海事局、平潭海警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作相关情况汇报。
赖军指出,平潭四面环海、区位特殊,海上船舶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维护海上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实验区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防范重点海域发生海上险情,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强化管控措施,全力保障海上生产秩序安全稳定。
赖军强调,做好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片区主体责任,坚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联系实际学习实验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有关办法,并下定决心全面排查治理海上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调度力量、下沉干部、狠抓落实,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事、精准到人,推动实验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靠前作为、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全力抓好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做到全区所有船舶全面纳管、分类处置,切实提升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蓝眼泪”观赏季、伏季休渔期前后、旅游旺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涉渔、涉旅船舶的安全管控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实行出海必报、有船必管、从业必诺,不断夯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
实验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陈毅坤,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方良栋,实验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蒋政平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片区管理局分管同志及相关内设处室负责人等在各片区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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