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协工作会议暨政协第十一届平潭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1月17日上午9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协工作会议暨政协第十一届平潭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开幕。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236名,实到219名,符合《政协章程》有关规定。
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赖军,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主任张海峰,实验区领导何杰民、文学林、陈毅坤、黄惠元、郑晓东、陈训明、方良栋、潘新雅,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宇、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桦,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实验区税务局局长姚元,实验区二级巡视员周建军、薛理朝、黄良希,实验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蒋政平,实验区二级巡视员孙树群、叶苏凤等应邀出席。实验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周训岚主持会议。
实验区政协工委常务副主任陈乃龙作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协工委工作报告,回顾2023年政协工作情况,并提出2024年政协工作意见。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实验区政协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平潭擘画的“一岛两窗三区”宏伟蓝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实现新作为;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推平潭开放开发上实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团结民主,在汇聚奋进合力上实现新作为;始终履职为民守初心,在助力民生改善上实现新作为;始终注重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作为,为助力 “一岛两窗三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实验区政协工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凝聚共识,为加快推动建设两岸同胞幸福宜居的共同家园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受实验区政协工委的委托,实验区政协工委副主任曾艳华向大会作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协工委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应邀列席会议的还有:实验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负责人,实验区党工委机构主要负责人,实验区人大工委班子成员,住岚十三届省政协委员,各片区管理局、区直行政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等主要负责人,驻岚部队首长,国家、福建省驻岚单位负责人,部分退休老干部、港澳台侨人士、先进模范代表、非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委以及统战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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