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艘!接连查获!连江严厉打击!
自全省开展“一查两严管”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连江加大海上执法检查力度查获并处置一批涉嫌违法违规作业的涉渔船舶。
4月8日,中国渔政35129在东引岛东南面18海里处和东沙西面7海里海域开展执法行动,现场查获7艘涉嫌从事违法捕捞的外省籍渔船,并将涉事船舶带至指定地点停泊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4月14日,执法人员在闽江口海域巡查中,查获5艘涉渔乡镇船舶(其中:涉嫌非法电鱼1艘、泡沫“三无”船舶4艘),交由琯头镇起吊上岸,待后期统一拆解处置。
4月15日凌晨4时,中国渔政35129在壶江海域清查中,查获8艘涉渔“三无”船舶并依法将其带回指定地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连江县将继续强化海上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重点和关键领域,统筹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
什么是“一查两严管”?
严查涉渔“三无”船舶。对海上涉渔“三无”船舶较为集中、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区域,坚持“打尖治大”的原则,挤压涉渔“三无”船舶活动空间。对于从事涉渔活动的“三无”船舶含套牌船舶及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书的船舶等,一经发现一律扣押回港,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严管涉渔乡镇船舶。加强海上巡查,重点严管船舶总长12米以上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乡镇船舶。一经查获,交由乡镇政府注销登记,撤销船舶识别号或识别牌,然后依法处置。
严管在册登记渔船。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是否严格执行“五不出海”制度,捕捞设备、渔具渔网标准是否符合捕捞许可作业类型等,最大程度消除渔业安全隐患。
温馨提醒
请广大渔民当好渔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自觉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等制度,严禁“三无”船舶、乡镇船舶从事捕捞作业,配合属地乡镇做好乡镇船舶摸底登记造册工作,服从管理,做到依法依规生产,共同维护好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和渔区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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