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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在闽招生1730人 新增三个专业
2013-05-28 20:54:00  作者:陈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学校奖学金以及学校贷、助政策

  学生享有的奖学金有:(1)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对象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当年录取、成绩优异的新生。凡高考总成绩为所在市(县)状元,填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志愿且被录取者,免四年学费、住宿费,并奖励人民币30万元。(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3)学院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包括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体育单项奖、文艺单项奖和学术科技单项奖。(4)学院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每年出资100万元支持和鼓励毕业生的创业活动,每个创业项目最多可申请10万元。

  学院贷、助政策:(1)可在户口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6000元,学院为其支付在校期间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贫困每人每年2500元和特困每人每年4000元;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

  (1)音乐学、美术学和舞蹈学等3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

  (2)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日语、文化产业管理等11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6000元;

  (3)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广告学和应用心理学等9个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

  (4)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四人间每人每学年1300元,六人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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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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