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国家电影局:短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须依法备案

2024-07-05 18:33:5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家电影局昨日(7月4日)发布通知,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须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国家支持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参加电影节(展)。拟参加境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遵循属地原则,影片在立项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在国家电影局直接立项的影片,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备案主体应在节(展)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备案申请(包括:电影节展名称中英文、时间、地点,电影出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参照执行,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注:《短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备案表》盖章后,发送至国家电影局国际处电子邮箱dyjgjc@126.com,纸质原件通过邮政EMS方式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国家电影局国际处,邮编100052,电话010-83138388。邮寄时,随《备案表》附短片光盘或优盘。

【责任编辑:韩靓】
相关新闻
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
飞阅福州·视频|航拍滨海新城
飞阅福州·视频|航拍滨海新城
飞阅福州·视频|航拍罗源湾
飞阅福州·视频|航拍罗源湾
《黑神话:悟空》撞脸福州这个景区!
《黑神话:悟空》撞脸福州这个景区!
长乐机场旅客吞吐量提前突破千万人次
长乐机场旅客吞吐量提前突破千万人次
福州房产频道
房屋养老金成业主新“负担”?业内:不需要个人再出资
房屋养老金成业主新“负担”?业内:不需要个人再出资
专题推荐
2024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
第十二届海峡青年节之“情系两岸”海峡两岸好文章青少年征文活动
“有福之州 向海而兴”2024年短视频大赛
第十二届海峡青年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