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志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4-05-22 15:14:20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徐昕昀】
相关新闻
- 伊朗将于6月28日举行总统选举(2024-05-21 09:34:28)
- 21世纪海上合作委员会2024国际菌草技术研讨活动在榕举办(2024-05-17 08:49:26)
- 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红力决定逮捕(2024-05-16 10:21:04)
- 刘立宪被提起公诉!(2024-05-14 15:10:24)
- 福建两地发布最新人事消息(2024-05-14 11:20:41)
-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广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2024-05-13 15:11:12)
- 中共中央批准:郦斌任湖北省委常委(2024-05-10 16:10:38)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秀隆决定逮捕(2024-05-08 10:14:23)
-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蔡东阳、赖育忠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05-07 10:52:50)
-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游建胜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2024-05-06 07:40:0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