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公布7起网络违法典型案例
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福州警方公布了日前侦办的7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年7月,长乐男子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曝光其前女友私密照,侵犯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今年7月,福清网民陈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帖,造谣称“福清某地发生爆炸,死了10多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今年7月,晋安网民王某通过剪辑嫁接往年视频,散布福州台风汛情谣言,混淆视听,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今年6月,郭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某地又溺水死了一人”的网络谣言,引发网民关注和热议,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3月以来,陈某等人以文化传媒公司为幌子,暗地里从事“网络水军”业务,有偿为文娱、饭圈、网络直播等从业人员或群体提供虚假“转赞评”服务,以实现打榜、上热搜等目的,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目前,陈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案例六:2022年2月以来,吴某等人利用持有的大量“水军”账号,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添加陌生人员网络社交平台账号,并在聊天群组内发布股票走势分析,打造股票专家人设,吸引群组内人员注意,诱导客户掉进诈骗团伙设置的投资诈骗陷阱。目前,吴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案例七:2023年10月以来,肖某利用持有的大量“水军”账号,通过预设的操作方案及话术,有偿为网络电商商家进行转发、点赞、好评及差评的投诉业务,实现“流量造假、刷量控评”。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欢迎向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https://cyberpolice.mps.gov.cn/)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宇航)
- 数字政府、数字城市建设为民便民(2024-08-06 14:17:36)
- 福州公布3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例(2024-08-06 09:47:15)
- 福州警方公布7起典型案例(2024-08-05 18:22:45)
- 博士生小伙不带手机134天游中国:一次绝对专注的人生体验(2024-08-05 11:27:39)
- 3名儿童遇害后 英国多地爆发骚乱(2024-08-05 11:23:07)
- 济南有人“持刀砍人”?谣言(2024-08-02 17:13:38)
- 骑电瓶车穿短袖被处罚?假的(2024-08-01 15:36:07)
- 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南平首个网络统战实践创新基地设立(2024-08-01 11:03:03)
- 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2024-08-01 10:25:48)
- 今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2024-08-01 09:01:0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