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底电梯安全 福州在行动
筑底电梯安全 福州在行动
长乐一小区22部电梯不合格,经整改复检合格,物业公司被罚3万元
电梯须张贴维保记录。
8月2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公示了一则处罚决定:7月25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长乐区鹤上镇一小区物业公司罚款3万元。据了解,罚款的原因是在有关部门的检验中,该小区22部电梯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案发后,当事人对22部涉案电梯进行维修整改并上报复检,至今年6月21日涉案电梯均已复检合格。
22部涉案电梯
均已复检合格
根据公示,经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于2023年4月19日对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东鹤路某小区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现场出具了1份《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了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22份《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这22部涉案电梯均存在未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视频监控设备的问题;2部电梯存在运行抖动的问题;2部电梯存在底坑渗水的问题;2部电梯存在运行时主机有异响的问题。
2023年5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22部电梯仍处于通电使用状态。根据受委托人陈述,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对上述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进行停用,因给业主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业主集体投诉反映,当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至长乐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对上述22部涉案电梯(未经复检检验合格)进行使用。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事实成立,2024年7月25日对小区物业公司罚款30000元。
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22台涉案电梯进行维修整改并上报复检,至2024年6月21日,上述22部涉案电梯均已复检合格。
维保公司互相压价
导致维保质量下降
住宅电梯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电梯维保往往授权委托物业公司负责。
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一部电梯一年的正常维保费用在四五千元,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维保公司会互相压价。不少物业公司贪图便宜,往往选择报价最低的维保公司,业主基本没有话语权。
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周春明近期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电梯维保有的价格低到无法想象,最低的一部电梯一年只要800元至1000元。
这么低的报价只有成本价的1/5,电梯维保公司不可能干赔本的买卖,因此维保只是走过场,甚至以修代保。
另据央视报道,厦门湖里区竟然有电梯维保人员用人形立牌代替作业人员,放在电梯轿顶拍照上传,企图蒙混过关。
省市出台政策
确保维保水平
为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水平,2023年下半年,国家、省、市先后出台《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福建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规定,维保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电梯日常维保、故障抢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职责,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实施电梯维保,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件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要按照《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公布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规范维保行为,倒逼维保质量提升。
《福州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强化电梯源头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进检验检测分离等6个方面巩固电梯安全底座,提升群众乘梯安全感和满意度。
方案规定,维保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电梯维保,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件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确保维保后的电梯安全性能;指导推进“全包式”维保和电梯“养老保险”,化解日常维护、零部件更换和大修改造资金筹措难题。
提出“强化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运用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梳理老旧电梯底数,建立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清单,逐一落实责任人员和评估期限要求,督促使用单位依法及时申请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电梯有问题
业主可投诉
小区电梯出了问题,怎么办?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纵驰律所律师林鋆。
林鋆表示,小区住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系全体业主共有。如小区电梯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可以由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联系电梯维保人员进行维修。
电梯过保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的公共资源,如电梯内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应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这一部分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此外,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对电梯进行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另外,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住宅小区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即进行应急维修(含更新、改造、修理)的,应当按照规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程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当小区电梯不合格时,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直接向物业公司表达不满,要求其及时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进行修理;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处理电梯故障问题,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如果电梯故障涉及安全问题,或者物业公司及房管部门未能妥善处理,业主还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投诉。(记者 徐文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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