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政法委推出20条重点举措 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福州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重点举措》,旨在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福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制度。要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推进涉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修订工作,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修订)》的立法工作和相关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的意见征集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依法惩治和预防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涉企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企违法犯罪活动;出台《关于落实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二十条实施意见》,推动完善企业内部监管制度;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建立福州违法资金研判实验室,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科技创新、侵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开展“福州茉莉花和茶文化系统”司法保护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福建、福州特色品牌商标的保护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完善“预警+筛查+直通”执转破模式,健全“1231”破产重整、“执破直通”、破产审判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依法助力优质困境企业实现重生。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要优化涉企执法司法服务,加大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出台《福州法院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打造福州法院“亲清法企会商厅”特色载体,组建惠企安商法律服务团队,推出惠企暖企法律“服务包”,为企业提供“普惠+专项”法律服务;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青年法务人才库、海丝法务智库;加强涉台法治人才培养,推进“福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两岸法务服务交流中心”建设;强化民营企业“走出去”法治保障,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中印尼“两国双园”法律交流平台、中国-东盟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建设,打造面向国际国内的法律服务高地。
《二十条重点举措》还对平安建设专项行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推动民生案件依法快办、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等平安建设专项行动落地实施,聚焦民生关切重点案件,探索建立“快立、快破、快诉、快审”机制,切实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深入排查经济金融、房地产、劳动就业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完善多部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吸纳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优势资源,同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宽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记者 肖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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