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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消费卡冲抵20万元广告费 法官解释其中风险点

2024-07-21 08:50:14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福州市鼓楼法院调解一起企业间用消费卡抵债引发的合同纠纷,为类似商业交易提供了重要法律指引。

案件涉及餐饮公司与广告公司的合作。双方约定,餐饮公司以自家门店32万元面值的消费卡,抵偿广告公司半年内价值20万元的广告服务费用。合同详述了违约责任等条款。

此后在履约过程中,广告公司擅自折价出售部分消费卡,导致餐饮公司暂停使用消费卡,进而引发一批购卡人要求退款。广告公司遂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恢复使用消费卡。

经办法官深入调查了消费卡的消费记录及合同磋商过程,并多次组织双方企业进行调解。最终,在法院的积极努力下,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广告公司负责回收剩余未消费的消费卡,餐饮公司向广告公司支付3万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对于此案,法官指出,消费卡抵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可能带来诸多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那么,企业在采用此类商业交易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官提醒,对消费卡提供方来说,应事先明确是否允许接收方对外转售消费卡。若不允许转售,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允许转售,则应进一步明确是否设置使用限制,如使用范围、种类、时间等。此外,消费卡提供方还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接待能力,做好规划和应对,避免扎堆消费无法兑付,影响企业商誉和正常运营秩序。

对消费卡接收方来说,应与提供方明确消费卡是否有使用限制,若对外转售消费卡,应事先告知提供方并进行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应合理设置违约条款,如提供方违约时原合同价款要如何计算和支付。此外,接收方还要做好消费卡交接及后续使用、转售的台账管理。(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倩)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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