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入选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据工信部消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安排,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20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详见附件)。
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试点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每年3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010-68205629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010-66263958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 010-66557033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961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010-65292812
- 通车!福建一批交通运输工程取得新进展(2024-07-03 11:24:18)
- 福清溪头村擦亮“溪引力”党建品牌(2024-07-03 07:44:48)
- 福州公安招聘96人!(2024-07-02 18:07:02)
- 大众网友对话科技大咖,“城市观察团”开启报告会新的打开方式(2024-07-02 17:43:30)
- 公示!福建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2024-07-02 15:40:54)
- 招123人!鼓楼发布公告!(2024-07-02 11:15:20)
- 好消息!福建这些交通项目迎来新进展(2024-07-02 09:42:27)
- 福州试点推行电子行驶证(2024-07-02 08:33:01)
- 经济运行情况显示 福州市工业发展动能强劲(2024-07-02 07:37:10)
- 福州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便利群众、企业办理业务(2024-07-02 07:37:1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