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 一男子获刑
日前,黄某在家中与前来串门的叔叔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中,黄某拳击叔叔的面部、鼻子等处。经鉴定,黄某的叔叔因外伤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属轻伤二级。数月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黄某赔偿叔叔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黄某主动投案,并且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方颢翔)
【责任编辑:滕一郎】
相关新闻
- 划重点:台独分裂犯罪最高可判死刑(2024-06-21 17:45:57)
- 雇人偷走“自己”车辆 两男子获刑(2024-06-21 10:16:15)
- 菲船只故意危险接近中方船只致擦碰 中国海警:责任完全在菲方(2024-06-17 12:39:52)
- 假冒“商界精英”骗财上千万元 诈骗团伙22人获刑(2024-06-03 08:42:24)
- 网络“按键”伤人赔礼又赔偿 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2024-06-01 08:30:02)
- 2024年福州市“民法典进农村”活动在江镜镇举办(2024-05-29 08:06:01)
- 福州开展“典伴成长 税与童行”青少年普法活动(2024-05-22 07:48:30)
- 福州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2024-05-16 10:07:20)
- 福州市2024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启动(2024-05-16 09:40:25)
- 鼓楼树兜社区:法润童心·蒲公英小小普法员集训营启动(2024-05-10 10:38:13)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