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关注市艺校发展,要求特事特办破解闽剧专业“招生难”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报告。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加强闽剧人才建设,学习借鉴省内外同类学校招生经验,采取特事特办措施,由教育部门会同文旅部门共同支持、帮助全省唯一的闽剧人才培养学校——市艺术学校破解闽剧专业“招生难”问题。
在审议《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报告时,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规定》实施两年多来,切实推动和促进了闽剧保护传承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包括专业人才后继比较乏力,闽剧院团、学校“招人难、招生难”问题突出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闽剧保护传承发展的殷殷嘱托,推进福州市闽剧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赓续福州历史文脉,打响闽都文化国际品牌。
要夯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与闽剧保护传承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闽剧保护传承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闽剧保护传承发展,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要强化政策供给。加快制定完善涵盖优秀剧本创作、优秀剧目创排复排、优秀人才奖励、急需人才培养引进、公益性演出补助等全方位、一揽子、力度大、有特色、针对性强的政策体系。探索推进闽剧国有院团绩效工资改革,着力建立体现闽剧职业特点和劳动价值的薪酬、奖励制度,合理提高闽剧从业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加大闽剧惠民演出、公益性活动的补助力度,积极支持民营剧团演出团体规范发展。
要加强人才建设。认真制定实施闽剧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批闽剧人才培养基地、闽剧艺术传承基地。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选送一批有潜质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等人才和院校中青年教师赴专业戏剧院校或院团深造进修,要特事特办破解闽剧专业“招生难”问题。
要推进守正创新。加强闽剧艺术研究与剧目创新,大力开展闽剧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让闽剧传统艺术更加贴近年轻群体、贴近时代生活。进一步加强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推动闽剧文化的校园传承与发展。发挥新媒体在闽剧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闽剧+文创”“闽剧+旅游”等“闽剧+”发展模式,打造福州文旅融合发展特色文化品牌。
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闽剧演出市场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版权保护等制度。落实市场巡查、演出信息发布等制度,依法规范闽剧市场经营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闽剧相关行业协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规范。
对于以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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