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海评说|对“鬼秤”更要“斤斤计较”
3.7斤水果称出4.2斤,500克砝码称出750克……近日,有网友曝光长乐区河下街农贸市场使用“鬼秤”,导致商品“缺斤少两”,引发多方关注。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在全区集贸市场开展拉网式计量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子秤752台,立案查处涉嫌使用“鬼秤”的违法行为16起,罚款金额0.42万元。
顾名思义,“鬼秤”指的是被非法改装的电子秤,可以根据需要显示虚假的物品重量,让卖家堂而皇之地“缺斤少两”。10多年前就有媒体曝光海鲜市场多家商户使用“七两秤”,时至今日,用“鬼秤”作弊欺诈仍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能够远程遥控和一键重启恢复正常的“鬼秤”。一秒之内,“鬼秤”复位,让证据固定难上加难。
“秤平斗满,童叟无欺”,计量自古就是公平的象征。正所谓逐利有道,若是为了蝇头小利,使用“鬼秤”宰客,不仅缺了斤两,更失了诚信、背离了法律。一旦歪风日盛,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试想,当同行大多使用“鬼秤”,明面上把价格标低,足斤足两销售的商家又没法降价,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会选择哪一家?
消灭“鬼秤”,必须有常态化、强有力的监管执法。连日来,福州各县(市)区密集开展计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截至5月22日,全市已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69件,对使用“鬼秤”的商家形成初步威慑。“绳锯木断非一时之力”,只有常态化保持严厉打击的监管态势,“鬼秤”乱象才不会轻易“死灰复燃”。
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1986年施行的计量法规定,使用“鬼秤”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38年来,这一罚款力度并未改变,如今对于卖高端海鲜、高端水果的商家而言,罚款2000元并不算什么。
值得欣慰的是,在最新一版计量法修订稿中,使用“鬼秤”可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相关证书和营业执照,大大提高了对“鬼秤”的处罚力度。今年5月,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计量法修订草案列入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
小小一杆秤,一头连着商家的诚信,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更多人意识到唯有计量上“斤斤计较”,才能铲除“鬼秤”滋生的土壤。试想,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被“鬼秤”坑了,下意识觉得“几个小钱不值得费那个劲”,进而放弃投诉、维权,抑或是告知商家,商家进行了一些补偿或给予优惠,消费者就选择息事宁人的话,只会让不良商家更加堂而皇之地作假。所以,你我的每一次投诉、维权,都是对诚信和公平最好的捍卫。(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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