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一散货船进出内河港口受罚
日前,福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白沙水域发现一锚泊的散货船,经登船检查后,发现该船无法提供该航次进出港信息申报记录,船舶所有人兼经营者张某涉嫌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福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经教育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属违法情节一般,依据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十一条规定,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时报告。
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
船舶应当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晨)
【责任编辑:徐昕昀】
相关新闻
- 福州全域治水条例亮点解读(2024-05-15 07:57:14)
- 禁飞!福州将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2024-05-14 18:31:11)
- 福建省通报2024年4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2024-05-14 17:08:13)
- 扫码可领个人劳动补贴?不实(2024-05-14 16:03:12)
- 马尾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位居全市第一(2024-05-14 07:53:09)
- 教育部公示!拟同意设置这9所大学(2024-05-13 16:40:33)
- 批复同意!福州将新增一所民办高中!(2024-05-13 16:16:06)
- 数字峰会分论坛嘉宾报名通道开启(2024-05-13 09:03:46)
- 今起,北向资金重要调整!(2024-05-13 08:54:38)
- 福建外贸进出口前4个月增长5.3%(2024-05-12 07:45:13)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
日新闻排行榜周新闻排行榜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