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员索取财物 福州一驾校教练员被通报
9日,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布4月份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违规问题的情况。某驾培机构学员梁某某向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驾培机构教练员向其索取财物。
据悉,该学员反映驾培机构教练员通过微信向其索取400元,该学员反映上述问题时提供了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经查,涉事教练员系福建安裕丰驾培机构教练员吴某。
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福建安裕丰驾培机构教练员吴某向学员索取财物的行为,向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进行通报,建议依法处置并要求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教育管理。
记者查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了解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不得聘用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或者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者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记者 肖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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