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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到宋代窑址群盗走瓷器上千件 3人均被判刑

2022-03-18 09:25:57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春长

近日,闽清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盗窃古窑址瓷器案件,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卞某3人多次盗窃一处宋代瓷器窑址的瓷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闽清某乡镇的宋代瓷器窑址群早在十几年前就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由于这几年进行修路工程,成片的瓷器被挖掘机挖出后裸露在外。曾参与修路的村民林某甲在前往山林挖竹笋途中,有意无意地去瓷器窑址群“捡”一些瓷器回家。

林某甲通过网络交流古瓷器修复时,有网友表示愿意收购瓷器。林某甲发现这些瓷器值钱,便多次到窑址盗窃瓷器。经查,林某甲盗走的瓷器共计1061件,其中一般文物20件、文物标本1041件,价值共计3550元。此外,村民林某乙、卞某也先后多次到宋代瓷器窑址盗走大量瓷器。经鉴定,他们二人盗取瓷器的价值分别为4930元、3470元。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文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林某乙、卞某坦白,林某甲在开庭时也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又鉴于被盗文物已被追回,法院对3人从轻处罚,分别以盗窃罪判处林某甲有期徒刑1年,林某乙有期徒刑11个月,卞某有期徒刑10个月,均处罚金3000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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