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披露!泉州古城、丰州古城保护规划官方解读来了
日前,由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编制的《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以下简称为《规划》)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记者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规划》与“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要求相衔接,同时在2022年至2023年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兼具历史文化保护和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双重作用。
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保护区划图
批复:延续历史文化特色 加强业态引导
批复要求,泉州市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城乡建设及大型基础设施选址应当避免对保护要素及其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延续泉州历史文化遗存的空间特色,保护泉州古城和丰州古城的城垣形制、传统街巷等历史环境要素。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景观视廊,维持历史地段的空间尺度,历史文化街区及风貌区内的新建、改建建筑必须严格遵守规划高度控制要求。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详细规划,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工作,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模式,加强业态引导和环境整治,焕发历史建筑活力。
凝练保存泉州“四大价值”和“三大特色”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规划》坚持价值导向,全方位总结凝练泉州“四大价值”和“三大特色”。“四大价值”即“‘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城市”、“闽南文化活态传承的核心空间”、“全国著名侨乡、福建最大侨乡”、“闽台历史文化渊源的集中体现地”。“三大特色”是“‘山-海-江-城’一体、双城并举的山水特色鲜明”、“泉州古城因循自然的鲤鱼城形态、双十字轴、双塔制高、水网纵横、园林密布的格局极具特色”、“泉州古城以闽南红砖大厝、闽南骑楼、番仔楼为主体的建筑风貌,以闽南红砖、闽南黄石材为主体的色彩及材质,遍植刺桐的城市绿化特色鲜明”。
为全面构建保护传承体系,划定“4+2”规划层次,即市域、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四个空间层次和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专章。其中,历史城区范围总面积7.08平方公里,包括泉州古城6.41平方公里,保护和延续泉州古城“双横一纵双十字轴、双塔制高、街巷交错、叠水穿城、园林密布”的格局特征;丰州古城0.67平方公里,保护和延续丰州古城“一环两水两轴带、一核一片四城门”的格局特征。划定历史文化街区8片、风貌保护区20片,形成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张图”,有效指导泉州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古城规划建设管理。
商业性街巷业态明确 让规划可管可控可落地
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转化为可管可控可落地的公共政策。
例如在符合所在片区的规划定位和用地属性的前提下,鼓励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鼓励国有、公共类历史建筑对公众开放,植入文化展示、社区服务、文化消费、旅游服务等类型的公共业态。商业性街巷沿线的历史建筑应建立正负业态清单管理机制,优先考虑泉州本土品牌、国潮、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相关的商业业态,主体建筑禁止引入重油污餐饮等对建筑有害的功能,禁止引入产生声光污染的商业功能(如 KTV、闹吧、产生噪音的手工作坊等),禁止在历史建筑内安装大功率扩音设备、频闪灯、摇头灯等产生声光污染的设备。生活性街巷沿线的历史建筑,鼓励延续其既有居住功能,允许与所在片区规划功能相适应、不影响周边环境生活氛围的民宿、文化创意工作室等进驻,应避免过度商业化,禁止有噪音、烟尘污染的业态。鼓励宗教、民间信仰类历史建筑在充分征求利益相关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公众开放或局部开放,展示泉州“宗教博物馆”的历史底蕴。
开辟水上旅游线路 提升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
为加强对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规划》依托“沿海海洋文化交流展示线路”和“内陆至泉州湾文化交流展示线路”,区域统筹,将打造跨区县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主题游线和海防文化主题游线。
结合轨道交通规划,完善交通网络,增强历史文化展示片区及历史村镇的可达性,计划沿晋江、东溪、西溪、洛阳江开辟水上游线。以泉州历史城区作为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接待中心,在各片区设立片区级接待中心,提升休闲、游憩、娱乐等多功能服务设施配置,改善公厕、问询处、停车场、休憩站等基础服务设施。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文物展示馆等发展,提升文化遗产的展示和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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