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笔海上风电设备“入区退税”款在平潭发放
近日,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顺利收到1166.62万元的第一笔“入区退税”款。这是全省首笔海上风电设备“入区退税”款。
不久前,一艘装载着海上风电发电机组设备的货轮顺利抵达平潭港区金井码头,并在福州海关所属平潭海关监管下进入平潭综合实验区。该组设备为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续建部分新购置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共计约4.74亿元,将分批次运抵平潭口岸,预计退税总额达5500万元。
据悉,上述项目由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总投资约41亿元,建设内容为总容量18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海底电缆等。此次入区的风电设备具有超宽、超长、超重三个特点,在入区退税政策适用认定、实货入区等方面尚无先例可循,面临不少挑战。“多亏了平潭各相关部门的帮助,第一时间为我们提供‘政策红包’,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真是太贴心了!”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牟清俊说。
“入区退税”是国家支持平潭开放开发的重要政策。早在2014年发布的《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中就规定,内地销往横琴、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此举可帮助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内企业提高资金周转率。
去年,《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正式获国务院批复。以此为契机,平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入区货物的海关监管范围拓展到平潭海域,扩大“入区退税”政策辐射范围。
今年以来,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牵头下,平潭税务、海关等部门以长江澳海上风电场项目为试点,充分发挥关税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创新监管模式,在减轻企业查验负担的同时,有效压缩退税办理时长,最大限度便企惠企。
风电产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新能源产业之一。近年来,平潭立足风能资源禀赋,加大力度推进风电清洁能源开发,培育相关产业链,不断做大做强绿色经济。截至目前,平潭风电场总规模198.83万千瓦,其中131万千瓦未建成装机容量预计可享受“入区退税”约6.55亿元。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相关重点项目进行摸底梳理,积极探索“入区退税”事项线上一站式办理等业务,为企业送去更多政策福利,加快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产业体系。(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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