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4日
福建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供给侧改革,着力培基固本、扬优补短,显著增加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7年,全省基础教育领域短板基本补齐,基础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东部省份中上行列。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5%;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明显增加,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60%左右的县(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扎实推进,建设一批特色高中学校,高中阶段普职比更加协调优化,93%左右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一级达标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保持在99%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普惠保障,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各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入园需求变化,做好各年度入园需求测算,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确保普惠性资源供给,积极稳妥化解“大园额”“大班额”现象。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强化监督指导,促进普惠性民办园提升办园水平、健康有序发展。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
2.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和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
3.深化幼儿园保教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保育教育实践,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促进积极有效、高质量师幼互动,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衔接,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薄弱园改造提升,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总园带分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加快缩小办园差距。
4.强化幼儿园办园管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质与配备、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招生宣传、财务、收费等方面的动态监管,保证办学质量。用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加强办园行为监督指导,严肃清理整治幼儿园名称不规范、使用名称与审批名称不符、虚假宣传、违规使用幼儿教材或境外课程等问题,持续巩固清理行动成果。
5.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各地要指导督促民办园坚持公益属性,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级别财政核拨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8倍左右,最高不得超过2倍。各地教育、发改等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调控。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力度,防止过高收费及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没有明显提高但收费标准频繁变动导致社会反映强烈的,采取收费提醒、约谈告诫或成本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管。
(二)聚力强校提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加快城镇学校扩容提质。积极适应国家人口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完善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用地,推进配套中小学建设,保障学位供给。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等专项资金安排中,将人口净流入较多、承担随迁子女任务较重的县(市、区)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加大存量优质资源挖潜,对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一校一策”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新建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优质资源供给。
2.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持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加强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深化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
3.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建成一批新的优质学校,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总量显著扩大。培育有一定办学基础且具有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项目校,建设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办学机制,优化集团化办学管理制度,加强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
4.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所辖各县(市、区)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限、具体目标和任务。支持国家和省级先行创建县(市、区)率先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在市域内更大范围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路径,有效缩小县级义务教育发展差距。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培育,指导各地做好自评和复核,稳步推进省级督导评估,申请国家督导评估审核。
(三)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完善达标高中晋级评估、定期复评、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各地高起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高中,深入挖掘优质高中校舍资源潜力,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完善优质高中对口帮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省级继续组织对口帮扶薄弱高中,将对口帮扶成效作为达标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支持各地组织区域内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开展联合办学和结对帮扶,鼓励各地探索以优质高中为龙头的紧密型、联盟型、帮扶型、托管型等教育集团模式。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校结合实际开展高中托管帮扶工作,发挥高校的人才和资源优势,提升高中办学质量水平。
2.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以课改基地校为基础,以育人方式改革为抓手,完善特色项目、特色高中品牌打造机制,培育一批普通高中优质特色项目,建设一批具有科技、人文、外语、艺体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不断扩大特色办学覆盖面和影响力,引领全省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鼓励学校立足自身办学实际和优势资源等情况,科学定位学校特色发展方向,在保证开齐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构建特色课程群,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3.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支持各地根据国家标准,并结合达标高中评估标准,按“一校一案”制定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补齐短板,有效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以省三级达标评估标准作为普通高中办学建设基本标准,全面实现达标化,引领县中优质发展。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
(四)突出关爱服务,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1.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推进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支持福州星语学校打造特色办学品牌,推动有条件的设区市布局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及以上阶段延伸,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2.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等深度融合,加强特殊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积极创建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进一步提升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加强融合教育资源建设,建强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快推进资源教室建设。
3.强化特殊教育支撑保障。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落实十五年免费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相关待遇和保障。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片区教研、教学开放和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教研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五)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加强“大思政课”品牌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坚持开门办思政课,强化问题意识、实践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福建独特资源优势,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立体衔接、有效贯通,将思政课程融入各学科教学。通过发掘特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巧用善用新媒体技术与数字技术等,构建活力课堂。加强基础教育专职思政课教师配比,完善轮训制度,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1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设立一批综合改革实验区,遴选一批“大思政课”建设特色项目,开展“联学联讲联研”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
2.强化体美劳教育。统筹、开发社会公共资源,深化体教融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鼓励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艺术素质测评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改善美育办学条件,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着力构建各学科相融通、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深化美育教学和评价改革,常态化开展艺术展演展示活动,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持续开展高雅艺术和地方戏曲进校园品牌活动。实施劳动教育强基计划,通过家校社协同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构建分学段劳动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劳动教育清单,注重动手体验,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价。
3.加强科学与人文素养培育。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充分发掘福建优质教育资源,持续完善基础教育精品课程体系。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基础教育学校开展经典诵读、主题演讲、读书行动、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营造“书香八闽”全民阅读氛围,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厚植丰富的人文素养。加强科学教育,开齐开好科学类课程,积极拓展科学实践活动,遴选优质精品课程,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学生科学素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着力造就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
(六)落实强师计划,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优化师范教育布局,统筹规划师范生培养规模,提升师范生培养层次。支持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推动高校加大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科学类课程教师的培养。完善师范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综合素质和全面育人能力培养。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强化师范院校评价,将办好师范教育、培养合格教师纳入师范院校办学绩效年度考核指标,推动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升。
2.深化教师精准培训改革。完善省市县校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教师培训体系,引入高水平教师培训机构,根据教师类别、专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强化名优教师(校长)培育,加大基础教育领军教师培养力度,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实施县域协同创新“下沉式”培训,探索通过省级培训项目形式,推动建立高校、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多方联动协同创新的教师培训新机制。持续举办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奖励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引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大区域间基础教育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重点保障人口流入地基础教育发展需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服务,加快提升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发挥厦门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
(七)加快数字赋能,推进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
1.提升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应用水平。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的应用、延伸与拓展,优化“福建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丰富各学段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汇聚面向公众提供的教育服务事项,为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推动实现五级联动、上下贯通。基于省级“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开放服务接口,实现各级各类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助推教育应用优化升级。鼓励各地各校基于数字基座,探索“标准化(基础应用)+个性化(应用插件)”排列组合的应用模式。
2.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推动各地加强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维护和更新,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数字化建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虚拟仿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智慧教室等信息化环境,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遴选一批数字校园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引领学校数字化转型。
(八)完善治理体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推进质量评价改革。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省级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校参标自查、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全面提升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质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更加注重过程性、实践性、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到2025年各地分配比例逐步提高到70%;适当调整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稳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招生录取模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效运用到中招录取中。
3.全面推进协同育人。持续开展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推动形成家庭主动尽责、学校积极主导、社会有效支持、政府统筹协调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格局。推广普及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主题宣传周(月)活动,研制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配合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持续推进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实践和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加强研学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社会实践育人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准确把握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动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将教育资源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实施,进一步强化对基础教育的政府投入责任,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用好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导宣传。各级督导部门要把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纳入督导范围。各地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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