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16条举措为民营经济护航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的若干举措》,从16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依法审理涉民营经济生态环境案件,保护新型绿色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新惠企纾困司法举措,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公正高效兑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慎规范对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严禁超标查封,依法“活封”“活扣”经营性资产。清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完善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高效推进破产重整工作,规范完善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
此外,全省法院系统还将凝聚合力,纵深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民营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模式。加强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运用全省贸促系统的调解平台等开展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龚祖山)
【责任编辑:滕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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