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八条措施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八条措施》,着力提高福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在急需紧缺工种发布上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措施》规定,各地要聚焦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明确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改变以往各地只能在省级统一发布的紧缺职业工种基础上增加情形,使各地发布和动态调整的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更契合地方实际。
进一步明确确定补贴性培训机构方式。《措施》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遴选、揭榜挂帅、评估推荐等方式,选择优质培训机构作为补贴性培训机构。
按照证书类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过程管理的针对性。其中:合格证类培训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和专项能力证书类培训,实行培训计划申报、证书核对、学员评价制度。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开展的行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过程监管,实行培训计划申报(含承诺)、证书核对制度。
《措施》明确,线上培训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40%,并要求线上培训平台与福建省实名制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对线上培训平台的过程监管,确保线上培训规范化开展。(记者 蒋丰蔓)
- 《焦点访谈》关注福州技能培训:今明两年将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2024-06-06 07:30:03)
- 央视《焦点访谈》关注点赞福州技能培训工作(2024-06-03 16:21:17)
- 福建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充通知需知晓(2020-05-29 10:21:05)
- 福建省教育厅发出最新通知 事关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20-05-28 11:59:56)
- 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在福建有序恢复(2020-05-22 09:55:46)
- 好消息!福建高校毕业生可享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20-05-08 09:10:02)
- 关于福建省总工会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2018-12-26 15:08:55)
- 福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2018-11-28 08:27:56)
- 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 2020年基本满足需要(2018-11-27 15:12:54)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