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才1岁啊!幼儿不幸死亡!福建也曾发生
最近一段时间福州“雨纷纷”,一同而来的还有蚊子“嗡嗡嗡”,一时间,驱蚊产品又成了“香饽饽”。
然而,近日发生在四川的一起意外却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一起来看。
1岁婴儿误服驱蚊液 抢救多日仍不幸离世
据多家媒体报道,5月底,成都一名1岁4个月大的婴儿希希(化名),在家中突然倒地昏迷并浑身抽搐。家人发现,希希不知怎么竟把家里放置的蚊香液瓶子打开,喝了里面的蚊香液。
希希被送往附近一家医院救治,但病情急转直下,很快出现呼之不应、四肢强直伴抖动、面色唇色发绀等危重症状。由于当地医院无法处理,希希又被紧急转入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治疗。
患儿接受连续血液净化治疗(图源 成都商报)
希希转入儿童重症监护室时,一直呈昏迷状态。经过5天全力抢救治疗,希希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出现进行性加重恶化,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类似事件频发 福建也有案例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类似婴儿误服驱蚊液的案例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
福建省儿童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主任医师王世彪介绍,此前,该科也先后接诊过两名因误服电蚊香液而引发急危重症的患儿。
前年6月,一名1岁11个月大的女童误服电蚊香液后,从泉州漳港被急送到福州救治。电蚊香液说明书显示,该产品含0.6%的氯氟醚菊酯。女童家长陈述,一见孩子误服,马上喂开水。然而约10分钟后,孩子还是开始抽筋,表现为全身间歇性的抽动、气促、口角流延、意识丧失,几近辗转后来榕就医。
抵达省儿童医院时,距事发已过去两小时,女童深陷昏迷,眼看就要呼吸衰竭。王世彪医生团队立即予以气管插管、上呼吸机、洗胃、保肝等一系列治疗,后续为防脑水肿还用了激素。其间,女童病情一度加重,持续抢救三四天后,最终转危为安,转入消化内科进一步救治。出院后,考虑到女童脑部受损严重,医生叮嘱家长还需到门诊随访,跟踪一段时间的长程脑电图检查,以防留下后遗症。
王世彪介绍,氯氟醚菊酯属于低毒类农药,但“低毒”并非无毒,蚊香液气化之后扩散到空气中一般影响不大,但如果被误服入消化道或误吸入消化道后,危险就不容忽视了,其毒性可作用于全身,尤其是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危重者可出现昏迷,甚至死亡。一些劣质蚊香液将菊酯类换成了有机磷农药,虽然加大了驱蚊作用,但毒性相对更大得多,如果空调房间空气不流通,幼儿很可能出现过敏,严重者还会出现头晕、胸闷等中毒现象。
王世彪提醒:家中小孩、老人或孕妇等敏感人群,最好采用蚊帐等物理驱蚊方式。如果要用蚊香液,应尽量放在通风处,且不要插在离人体太近的床头;切忌长时间使用,更不要在空调房内点一晚上蚊香。
家长一旦发现孩子误服了电蚊香液等农药类液体,要尽快知晓孩子误服药物的名称、剂量以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并马上送医。在等待救治的过程中,对较大的孩子,可适时进行催吐,并且视情况让其服用一些牛奶,从而稀释药物的毒性、保护胃肠道黏膜。而对2岁以下的孩子,则建议直接就医,因为错误的催吐方法可能造成药物误吸、黏膜灼伤等二次伤害。
驱蚊产品属于农药 须在包装上注明
连日来,记者走访福州部分商超发现,琳琅满目的驱蚊产品已摆放在显眼的位置,进入了销售旺季。
市民陈臻告诉记者,他鼻子很敏感,传统的蚊香味道他无法接受,而电蚊香液就友好很多。作为新手妈妈的邓小方则说:“我家楼层比较低,天气一热蚊虫就多了。不过以前有看过相关报道,就怕小孩误食,也担心驱蚊的产品会有一定毒性,所以没有买电蚊香液。”
记者注意到,超市售卖的电蚊香液在外包装上标明了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证书“三证”。这是为什么呢?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凡是有驱蚊、防蚊功效的产品,均属于农药产品范畴,在市场上销售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书号,而且必须在包装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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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郑瑞洋 林舒颖 朱丹华 文/摄 通讯员 林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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