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福建立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
27日,《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废旧立新,由实施办法改为条例,积极应对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从我省妇女权益保障的难点问题、薄弱环节、空白区域着手,增加福建特色和惠民条款,对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制度回应,建立健全具有福建特色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
相较于普通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缺乏有效保障。本次《条例》立法亮点之一,是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推动政府为其提供免费的两癌筛查服务;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生育保险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充分听取女性劳动者意见,应当考虑女性劳动者生理特点。
《条例》的另一亮点是增加生育支持和保障制度,减轻妇女和家庭生育负担,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条例》回应社会热点托育问题,鼓励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率先将国家鼓励幼儿园招收的二至三岁婴幼儿扩大至三岁以下;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建立对依法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用人单位的激励机制,多方位多举措缓解年轻人生育焦虑。
贫困妇女、农村妇女等是女性弱势群体,《条例》从健康体检、职业培训、就业援助、救济措施等方面,为女性弱势群体增加实实在在的惠民条款。针对“外嫁女”权益两头空等农村妇女权益被侵害现象,《条例》完善妇女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重大财产权益决定决议的程序性规定,重点保障妇女自主落户权益、土地山林承包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益等重大财产权益。针对女性两癌健康问题,《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每两年至少组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妇女进行一次免费的妇女常见、多发疾病检查,定期组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的妇女常见、多发疾病检查,推动为适龄女性未成年人免费接种宫颈癌疫苗。针对女性就业困难问题,《条例》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产后返岗、失业、残疾、农村留守等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发放妇女创业专项贷款、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扶持和帮助。
- 70%短剧用户是中低收入群体 微短剧各种套路“爽”点多(2024-03-27 11:03:02)
- 福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2024-03-27 08:13:29)
- 福州多措促融合 为榕台姐妹“连心架桥”(2024-03-26 10:16:17)
- 福建省统筹安排30.12亿元支持退役军人工作(2024-03-26 07:37:23)
- 从10元到380元,增长的医保缴费为群众带来了什么?(2024-03-25 11:15:34)
- 福州新业态劳动者中,女性约占3%(2024-03-25 09:22:11)
- 福州首个A级装配式保障性租赁住房开业(2024-03-25 08:16:08)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四川云南预拨4000万救灾资金(2024-03-24 13:54:12)
- 央视网再评校园霸凌:学校不能在校园霸凌案中当和事佬(2024-03-22 10:18:17)
- 《热辣滚烫》之后 女性友好空间该如何打造(2024-03-22 08:23:1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