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修改《福建省水资源条例》
23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聚焦落实民法典物权法定原则,充分体现“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落实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并对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取用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决定》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规定水功能区划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和有关部门划定,向社会公告;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功能区由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更加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措施;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并制定保护措施;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指标来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取水计划;对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划定作出具体规定,增加取水工程应当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等内容。
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决定》提出,要推动社会公众养成节水习惯,促进水循环利用;同时加强对水资源的统筹调度,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和粮食生产合理用水,当发生严重干旱、重大水污染事故、城乡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生态应急调水等特殊情况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推动解决工程性、季节性、区域性、水质性缺水问题。(记者 郑昭 朱子微)
-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转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福州市17件(2023-11-25 08:06:26)
- 第三轮首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2023-11-24 08:51:50)
- 连江检察院:用好“生态检察+海洋碳汇”模式(2023-11-24 07:51:43)
- 5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全部进驻,举报电话信箱公布(2023-11-23 16:37:11)
- 习近平总书记关切事|千年大运河,流动新生机——大运河保护发展新故事(2023-11-22 16:08:20)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2023-11-21 09:49:34)
- 长乐倾力建设绿色宜居家园(2023-11-21 08:32:04)
- “福州是我感觉最好的城市之一”——海丝旅游节来宾点赞福州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2023-11-21 08:32:04)
- 有福之州生态“盛宴”,请您来品!(2023-11-20 17:39:19)
- 新华社关注:珍稀候鸟在福建过冬(2023-11-20 10:39:39)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州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州新闻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