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首日,25对新人办理登记
福建首例“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在宁德市蕉城区办理。福建省民政厅供图
1日上午,在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为来自山东的王先生和吕女士这对新人办理了全省首对“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
6月1日是福建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首日,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共有25对新人“跨省”办理结婚登记,其中:厦门8对、泉州7对、福州5对、宁德2对、漳州1对、莆田1对、平潭1对。
一大早,来自山东的王先生和吕女士早早地来到宁德市蕉城区婚姻登记处,“我们俩户籍都是山东的,有蕉城区的居住证,前几天了解到婚姻登记可以跨省通办了,选择六一登记结婚很有意义,不但不用往返老家来回奔波,以后还可以和孩子一起过儿童节了。”吕女士说,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免去了新人舟车劳顿,省去往返奔波,降低了婚姻登记成本。
5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的批复》,福建省等21个省市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福建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双方户籍地均非福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省内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此外,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区、市)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长期以来,受户籍和婚姻管理制度的制约,福建省婚姻管理服务只面向福建户籍人口中的适婚人员,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长期在福建省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很多不便,群众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需求十分强烈。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民政厅提前做好系统升级准备,指导各地加强培训、调试设备、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打破了婚姻登记户籍界限,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的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开支,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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